各教學單位🤷🏼♀️:
根據學院教學工作安排🈶,擬定於本學期第3周的周末進行2015-2016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補考工作。補考對象為參加上學期所開設課程的學習,考試未通過的學生(不含考試作弊、曠考者)。為做好本次補考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👨🏽🎤、時間安排
1🦮、以筆試形式進行考核的課程🔌,於2016年3月12日進行,具體時間安排詳見《2015-2016學年第一學期補考日程表》。
2、實踐類及其他非筆試形式進行考核的課程,由學生在3月8日-3月11日自行與相關教學單位教學科研辦公室主任或教學秘書聯系,由相關教學單位協調和安排相關教師於3月18日前組織學生補考📰🤲,並審核補考成績。具體名單見附件。
二、考試組織
1、各系負責通知本系學生登錄教務與學生管理系統,查詢本人補考考試課程、時間👩🏿💼、地點👬🏻。學生如對補考課程有疑問,請於本通知下發三日內與教務處陳昀嵐老師聯系◀️,聯系電話64200338。
2、監考教師由教務處安排通知,監考人員請於每場考試前20分鐘到2號教學樓3樓教師休息室簽到、領取試卷👨🏻🍳,考試結束後將試卷送回3樓教師休息室。監考人員須按照《學院教師監考規範與要求》嚴格監考🍮,擅自不到崗🧖♂️、離崗或在監考過程中處理與監考無關的事情👩🏿🏫,一經發現,均按學院相關規定處理🥯🕵🏼♀️。
三、補考成績的報送
1👺、開課系部組織有關教師進行閱卷,並於補考結束後2周內將補考成績登記表報送教務處陳昀嵐老師。
2🕉、系部自行組織補考的課程於3月25日前將學生補考成績登記表報教務處陳昀嵐老師♦️。
四、考生註意
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必須攜帶補考通知⤴️、學生證或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👶🏼,無證件者不準參加補考。(如學生證和身份證都丟失,本人須及時去所在系辦理身份證明,證明上需有加蓋系公章的照片)🚴🏿♀️;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攜帶手機及其它通訊設備進入考場🔕;嚴格遵守學院《考場規則》。
附件:
3🏅、補考成績登記表.doc
教務處
2016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