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:
根據學院教學工作安排⬇️,擬定於本學期第3周進行2016-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補考工作🫳🏽。補考對象為參加上學期所開設課程的學習,考試未通過的學生(不含考試作弊、曠考者)👝⛓️💥。為做好本次補考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時間安排
1.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以筆試形式進行考核的課程,於2017年9月20日--21日中午12:30在1教3階進行,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附件1🔐。
2.其他非筆試形式進行考核的課程由開課系部組織安排。補考學生須在9月18日-9月22日自行與相關教學單位教學科研辦公室主任或教學秘書聯系🎅🏽,由教學單位協調和安排教師於9月29日前組織學生補考,並審核補考成績。具體名單見附件2。
二🤽🏼♂️、考試組織
1.各系負責通知本系學生登錄教務與學生管理系統,查詢本人補考考試課程⇨、時間、地點。學生如對補考課程有疑問🤷♂️,請於本通知下發三日內與教務處陳虹老師聯系,聯系電話64200338🏋️。
2.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補考工作的監考教師由教務處安排通知,監考人員請於每場考試前20分鐘到教務處簽到🔃、領取試卷,考試結束後將試卷送回教務處♙。監考人員須按照《學院教師監考規範與要求》嚴格監考,擅自不到崗👒、離崗或在監考過程中處理與監考無關的事情🐰,一經發現👨🏻🎓,均按學院相關規定處理。
三、補考成績報送及試卷存檔
1.開課系部組織有關教師進行閱卷或評分,所有補考成績於10月13日前請以系部為單位將補考成績表(見附件3)報送教務處陳虹老師。
2.所有補考試卷及實踐考核評閱記錄由各系部存檔備查。
四、考生註意
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必須攜帶補考通知、學生證或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🛒,無證件者不準參加補考。(如學生證和身份證都丟失,本人須及時去所在系辦理身份證明🏄♀️,證明上需有加蓋系公章的照片)🦹🏼;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攜帶手機及其它通訊設備進入考場;嚴格遵守學院《考場規則》🧛🏼♀️。
特此通知
附件1.2016-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補考安排.xlsx
附件2.2016-2017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補考實踐考核名單.xlsx
附件3.補考成績登記表.doc
教務處
2017.9.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