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2017年錄取的新生已報到入學♦️,根據教育部第41號令和我院學籍管理相關要求,錄取百事3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要對入學新生的錄取資格、政治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進行復查。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:
(一)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;
(二)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、合乎相關規定🐢;
(三)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、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(專升本入學的新生要核查專科畢業證書原件)🧖🏻😂;
(四)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,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、生活👨👨👧;
(五)藝術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🥷🏿。
以上入學資格復查內容中的(一)🗜、(二)🥂、(三)🐸、(五)項由學生所在系負責組織實施🧔🏿;復查內容中的第(四)項由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組織實施🧑🦼➡️。根據相關要求😳,請各相關單位10月25日前將復查結果按以下格式(見附件)由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後交學院招生辦公室備案🚴。
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是一項政策性、紀律性極強的工作,各部門要高度重視𓀛,充分認識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的重要性,責任落實到人🧑🏻🏭,任務落實到位,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順利進行。
附件🧗✖️:
系(中心)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結果為🙁👊🏻:
報到入學新生 人,通過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人🏤🎰,未通過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人,未通過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姓名及原因是:
教務處(招生辦公室)
2017年10月10日